2016年以来,省环保厅把强化执法、严格监管作为源头防治的主要措施,努力减少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。
坚持源头严管、过程严防、后果严惩,认真落实《环境保护法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》及环保部相关配套办法,省政府印发《河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》和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》,在全省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和“环保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”活动。坚持用重典、出重拳、铁腕执法,对环境违法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,组织开展了大气、水、辐射、涉重金属企业等污染防治专项执法,以及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、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“土政策”、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,严厉查处了一大批未批先建、违法排污、超标排污以及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各类环境违法案件,各级环保部门持续开展环保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,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,全省共处罚环境行政案件3985起,罚款金额44034.33万元,均是2015年1.3倍以上,其中按日连续处罚59起、查封扣押644起、限产停产278起、移送行政拘留145起(149人)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63起(69人),树立了环境执法权威,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问题频发势头。